实用的工作方案范文锦集八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作方案 篇1为保证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质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
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5月) 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摸、组织的组建、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开展必要的宣传活动等准备工作。
(二)启动阶段(6月—7月) 建立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颁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并举行交接仪式;组织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到其它省(市)试点地区参观学习;工作组人员及派驻的监狱警察全面到位。
(三)全面实施阶段(8月—11月) 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和各项工作制度;指导、督促全区各镇(乡、街道)遵守各有关工作程序和制度,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的质量。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 总结前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具体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揭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二、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流程
(一)社区矫正的衔接
1、区公安分局及时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将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法律文书和监督考察档案等有关材料的副本移送给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送达各相关司法所,司法所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要及时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考察档案。
2、人民法院对构成犯罪的刑事被告人,判处管制、单独判剥去政治权利或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后,应及时将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和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对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被告人,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将《执行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连同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结案登记表,及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后,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余刑1年以上的,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监狱管理机关收监执行;判处有期徒刑余刑不足1年的,交看守所执行。
4、人民法院对在押的服刑罪犯裁定假释后,应及时将裁定书副本送达提请假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押犯所在的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在办理释放手续时,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假释裁定书副本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5、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对在押的服刑罪犯,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后,应在5日将审批表副本4份送达报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押犯单位在办理出监(所)手续时,将原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审批表副本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6、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对刑满释放后仍需执行附加剥去政治权利的罪犯,在办理释放手续的同时,应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7、上述条款中涉及监狱等上级部门的按上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的规定办理。
8、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收到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看守所相关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执行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分别转送给相关司法所、公安派出所。
9、社区矫正对象回社区报到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立即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教育,并邀请其家属参加。同时,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
10、对户籍地与长期居住地不一致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按照《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规定》办理。
(二)社区矫正的执行
1、司法所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所犯罪行及所处刑罚、改造表现、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和矫正情况建立档案,并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建立监督考察小组,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2、司法所应当及时与有监督管理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直系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明确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社区矫正对象没有直系亲属的,可与其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或愿意承担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的近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
3、司法所应当本着符合公共利益、社区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督促、检查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社区工作计划《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时间,每月累计不少于2个工作日。
4、司法所应当按照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以个别教育为主的原则,定期安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社会资源,配合、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的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道德规范、行为规范、时事形势等方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镇(乡、街道)应当提供必要的学习教育场所和设施。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组织以区为单位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5、司法所可以根据矫正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组织有关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正等活动。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理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6、符合试学条件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部门应当选择适当的学校安排其试学。
7、司法所应当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参加学习教育和参加劳动改造等情况,每季对其进行一次考评,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有关情况填入《社区矫正对象年(季)度考核表》,存入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档案。
8、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改造表现,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办法》的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奖惩。
(三)社区矫正的解除
1、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30日内,司法所应指导其完成《自我鉴定》,并会同公安派出所召开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 ……此处隐藏13248个字……传播方式的革命性飞跃,正在成为信息社会的基本工具。互联网的广泛应用,推动了各种思想文化信息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传播,并已成为发展迅猛、影响巨大、最具潜力的大众传媒,成为增进各方沟通的新渠道和思想文化的新阵地,深刻影响着社会舆论和人们的价值观念,影响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运用和管理得好,可以起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推动社会健康发展和进步的作用;运用和管理得不好,就会引发矛盾,产生分歧,涣散人心,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能否牢固占领这一意识形态的新领域,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
全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解决互联网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牢牢占领互联网这个新的思想文化阵地,绝不能为错误的思想言论提供传播渠道;要准确把握互联网的特点和规律,改进管理的方式和办法,增强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大力推进互联网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快建立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协会自我约束、企业依法运营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在促进海东跨越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组织领导及任务
(一)责任领导及工作部门
组 长: 河生花 地委委员、宣传部长
地区综治委副主任
副组长:李永新 地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继成 行署副秘书长、行署办公室主任
韩世林 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邱 岭 电信公司海东分公司总经理
夏 天 移动公司海东分公司总经理
黄志强 联通公司海东分公司总经理
袁国海 地委政法委副调研员
段继林 地区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郭廷恩 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占全 地区卫生局副局长
孟中瑚 地区工商局副局长
刘海雄 地区文广局副局长
下设办公室在地委宣传部,李永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地委宣传部主管全区互联网宣传和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互联网意识形态工作的宏观协调和指导;负责领导和管理全区互联网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各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与舆情关系密切的地直有关部门和区属主要媒体占领网上宣传阵地,加强正面舆论宣传;指导各县委宣传部落实对互联网意识形态工作的属地化管理。
地委政法委指导协调地区综治委互联网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开展互联网管理的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行署信息中心是全区网络信息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行署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管理,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本级电子政务内、外网络维护管理。负责网上地委行署信息公开、网络舆情信息监控管理,搭建政民互动、建言献策、为民办实事等网络平台。
地区公安局负责全区互联网的安全监督。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互联网上反动、淫秽、赌博等有害信息进行监控,负责打击攻击破坏网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急协调工作,依法处罚和打击网上违法犯罪行为;对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网吧等上网服务场地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对区内违法网站依法进行处理或向地委宣传部提出关闭等处理建议。
地区国家安全局负责对互联网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进行检查,对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服务商和经营性网站的企业登记管理,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配合有关部门对提供有害信息服务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地区文广局、教育局、卫生局是全区互联网重要的专项内容管理部门。文广局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对网络广播电视、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传播进行监督管理。卫生局负责规范区内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地区教育局负责对远程教育和校园网站进行监督管理。
电信、移动、联通等基础电信运营商主要职责是:负责建设和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平台,做好经营性互联网网络安全的应急协调工作;根据地区综治委互联网专项网组相关部门的要求,利用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平台,对网上有害信息和公共有害短信进行监控和封堵。
三、工作机制建设
全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互联网宣传和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好。
(一)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机制。地委宣传部要积极推动互联网宣传管理体制的建设和管理机制的健全,指导和协调各有关管理部门积极有序地开展工作。地区综治委互联网专项网组成员单位以及各有关部门要在地委宣传部的统一协调指导下,共同配合,统一行动,形成互联互通,严密高效的管理网络,依法履行好自已的职责。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方针,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要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搞好协调配合,在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上,加强协商,及时沟通,统一步调,形成合力。
(二)加强网上正面舆论引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对社会舆论的影响,落实机构和人员负责网上舆情的收集、分析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掌握动向,预测趋势,迅速应对。要进一步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和敏感时期处置工作预案。要重视和扶持重点新闻网站建设,充分利用重点新闻网站的资源优势,发挥重点新闻网站的带动作用,形成网上正面舆论的强势。
(三)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秩序,建立健全互联网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县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属地内互联网站进行监督管理,维护网上信息安全,全力营造良好网上舆论氛围。
(四)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属地化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信息沟通,加强技术防范,及时将发现的有害信息上报地委宣传部。地区公安部门要指导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联网单位和网吧等上网服务场所落实有关技术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处置和查处县内网上有害信息和违法犯罪活动。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带宽和网络监控资源等方面,为管理部门开展互联网管理工作提共技术支持;全区各类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要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技术防控机制。
(五)健全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要遵守行业自律公约,不制作、不传播有害信息,不链接反动、色情的网站或网页。要引导互联网从业人员及广大网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讲究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积极传播健康信息,扩大主流舆论,抵制有害信息、网络滥用行为和低俗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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